朗坤科技(301305) - 董事会议事规则
朗坤科技朗坤科技(SZ:301305)2025-08-25 19:36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设董事会,是经营决策机构,向股东会负责并报告工作[2] -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由过半数董事选举产生[12] - 公司可设副董事长,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13] - 董事会设不低于董事会人数1/3的独立董事,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15] 专门委员会 - 董事会下设战略及发展、审计、薪酬、提名四个专门委员会[17] - 战略及发展委员会成员为3名,董事长为成员并担任召集人[17]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或2名以上[18] - 提名委员会成员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经相关提名产生[18] - 薪酬委员会成员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经相关提名产生[18] 会议相关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19] - 特定主体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19] - 临时会议提前3日书面通知,紧急可随时,全体同意可即时召开[19] 决议规则 - 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赞成,对外担保需2/3以上董事赞成[22] - 关联董事回避时,按无关联董事规则表决,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22] - 议案未通过,条件未变一个月内不再审议[24] - 部分董事可要求暂缓表决[24] 交易审批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等多项指标达一定比例需出席过半数董事同意[30] -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须经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30] - 公司对外担保事项须经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31] - 与关联自然人、法人交易达一定金额需独立董事同意后董事会审议[31] 其他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10年[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