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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飞集团(300817) -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2025年8月修订)
双飞集团双飞集团(SZ:300817)2025-08-25 19:36

双飞无油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双飞无油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维护中小股东利益,规范公司选举董事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公司法证券法》及《双飞无油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二)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表决票集中选举一人,也可以分散选举数人,但 股东累计投出的票数不得超过其所享有的总票数。 (三)股东会依据董事候选人所得表决票数多少,决定董事人选;当选董事 所得的票数还必须超过出席该次股东会所代表的表决权的二分之一。 (四)如两名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候选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得票总数相等, 全部当选将导致董事人数超过该次股东会应选出人数或法定限制,应就该等得票 相同的候选人在下次股东会进行选举;如当选的董事不足应选人数的,应就所缺 名额在下次股东会进行选举。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在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采用的 一种投票方式,即股东会选举董事时,股东所持的每一股份拥有与该次股东会拟 选举董事总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东拥有的投票权等于该股东持有股份数与应选 董事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