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飞集团(300817) -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2025年8月修订)
双飞集团双飞集团(SZ:300817)2025-08-25 19:36

累积投票制规则 - 用于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股东投票权等于股份数与应选董事总人数乘积[2] - 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选举分开并分别积累计算[3] - 当选董事所得票数须超出席该次股东会所代表表决权的二分之一[3] 选票有效性 - 表决票总数超合法拥有票数或所投候选董事人数超应选人数,选票无效[4] 董事当选情况 - 达到当选得票的董事候选人数超应选人数,得票多者当选[6] - 达到当选票数的董事人数少于应选董事,按情况处理[6] 细则生效 - 本细则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订时亦同[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