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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飞集团(300817)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双飞集团双飞集团(SZ:300817)2025-08-25 19:36

关联交易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自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公司关联人[5][6] - 关联交易指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10] 关联交易审议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过半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须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审议[13]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回避表决[15] 需股东会审议的关联交易 - 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交易(提供担保除外)由股东会审议[17]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由股东会审议,提交前需董事会审议通过[17] 需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的交易,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并披露[18] - 公司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并披露[18] 其他关联交易处理 - 未达董事会审议标准的关联交易,由董事长审议批准[19] - 交易(提供担保除外)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应披露评估或审计报告[19] 关联人信息管理 - 公司董事等相关人员需及时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系说明,由公司登记管理[25] - 控股股东等家庭成员与公司过去12个月交易总金额超30万元需关注[25] - 上述家庭成员控制组织与公司过去12个月交易总金额超1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审议披露[25] 关联交易文件保管 - 关联交易决策记录等文件由董事会秘书保管,期限为10年[26] 制度相关说明 - “及时”指自起算日起或触及披露时点的两个交易日内[26] - 本制度中“以上”含本数,“过”“超过”不含本数[26] - 若本制度与其他规定矛盾,以其他规定为准[27]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8]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批准后生效实施,修改亦同[29] 公司名称 - 公司名称为双飞无油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