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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飞集团(300817)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双飞集团双飞集团(SZ:300817)2025-08-25 19:37

双飞无油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双飞无油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 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双 飞无油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 董事会设立专门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订本 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 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3 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 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 1 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负责 召集委员会会议并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1/3 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其在董事会的任期一致,均为 3 年,任期届满, 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成员不再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