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科安达(002972)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
科安达科安达(SZ:002972)2025-08-25 19:49

信息披露适用人员和机构 - 制度适用于董事会秘书等六类人员和机构,包括持股5%以上大股东[4] 信息披露类别和内容 - 公司应披露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五类信息[9] - 定期报告包括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9] - 年度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等十项内容[14] - 中期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等七项内容[14] 信息披露时间要求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13] - 中期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13] - 信息披露及时性要求为自起算日起或触及披露时点的2个交易日内[71] 特殊情况披露要求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披露[23]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7]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或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应披露相关财务数据[17] - 发生可能影响证券交易价格的重大事件,公司应立即披露[23] - 超过约定交付或过户期限3个月未完成,应及时披露原因等并每30日公告进展[25] 报告审核和审批 - 定期报告内容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董事、高管需签署书面确认意见[15] - 定期报告中财务信息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15]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须经符合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中期报告按规定执行[18] 报告编制和披露流程 - 定期报告由高级管理人员起草,经董事会审议、审计委员会审核后由董事会秘书组织披露[32] - 临时报告由证券投资部草拟、董事会秘书审核、董事长批准后由证券投资部披露[32] - 重大信息报告经董事长或董事会秘书评估审核后,交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公开披露[33] 人员责任和义务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应承担信息披露义务[36] - 董事和董事会需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承担责任[41] - 独立董事应定期检查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实施情况[41] 交易报告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47]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48]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48]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48]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需报告[48]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报告[48] 重大事项报告 - 公司发生涉及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重大诉讼需报告[49] - 公司单次损失超1000万元等重大风险事项需报告[50] 其他规定 - 公司信息披露文件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56] - 公司董事、高管买卖公司股份应在2个交易日内申报并公告[66] - 公司董事、高管在买入股票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买入,董事会应收回所得收益[66] - 公司董事、高管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66] - 公司董事、高管在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66]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配备专职审计人员[63] -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投资者关系活动负责人[64] - 投资者等特定对象到公司现场参观等实行预约制度[64] - 关联法人定义涉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等[71] - 关联自然人定义涉及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等[71] - 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参照本制度[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