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安达(002972)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科安达科安达(SZ:002972)2025-08-25 19:49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人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由独立董事担任[4]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相同[5] 职权行使 - 委员变动人数低于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时暂停行使职权[5] 会议安排 - 每会计年度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召开[11] - 会议召开三天前通知全体委员[12] - 会议通知应至少包括五项内容[12] - 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含三分之二)出席方可举行[14] 委员管理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其职务[15] 决议规则 - 所作决议应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15] 会议记录 - 会议记录和决议保存期不得少于十年[19][20] 高级管理人员 - 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27] 细则执行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27] - 如与国家日后法律等抵触,按规定执行并修订报董事会审议通过[29] 表决规则 - 会议对议案采取集中审议、依次表决规则[16] - 定期和临时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即时通讯方式决议时为签字方式[17] 回避制度 - 委员个人或其直系亲属等与议题有利害关系应披露并回避表决[22] 委员权利 - 闭会期间可跟踪董事等情况,各部门应配合[25] - 有权查阅公司相关资料[25][28] - 可对高级管理人员提出质询,高级管理人员应作出回答[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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