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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安达(002972)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科安达科安达(SZ:002972)2025-08-25 19:49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8]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8][9] 需召开临时股东会情形 - 董事人数不足6人时,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9] - 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1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12] 股东会召集与通知 - 独立董事提议,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1] - 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3] - 审计委员会同意股东请求,应在收到请求5日内发通知[13]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自行召集和主持[14] - 年度股东会应在召开20日前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应在召开15日前通知股东[17] 股东会审议与表决 - 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应在收到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7] - 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9]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确认后不得变更[19] - 发出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9]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29]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30]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股份,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总数[32] - 关联交易决议需经出席非关联股东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相关事项需2/3以上[33] - 累积投票制下,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表决权[35] - 对提案逐项表决,按提案时间顺序进行[36] - 投票表决时,同一表决权只能选一种方式,重复表决以首次结果为准[38] - 未填、错填等表决票视为弃权[39] 其他事项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9] - 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2个月内实施[38]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决议[39] - 新任董事在股东会结束后立即或按决议注明时间就任[43] - 公司名称为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7] - 日期为2025年8月25日[47] - 规则中“以上”“内”含本数,“过”“低于”“多于”不含本数[46] - 公告或通知在公司指定媒体披露,篇幅长可摘要披露,全文在指定网站公布[46] - 股东会补充通知在刊登会议通知的同一指定媒体公告[46] - 议事规则修改由董事会提修正案,提请股东会审议批准[46] - 本议事规则为《公司章程》附件,经股东会审议后生效[46] - 此前公司现行《股东会议事规则》继续适用[46] -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