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安达(002972)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任期三年[4] - 兼任高管职务的董事不得超董事总数1/2[4] 会议召开规则 - 董事会每年至少开两次会议[10]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1/3以上董事或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10] - 董事长应在接到提议10日内召集主持会议[10] - 定期会议提前10日、临时会议提前5日发书面通知[11] - 定期会议变更通知需提前三日发,不足三日会议顺延或获2/3以上董事认可后按期开[12] - 临时会议变更需事先获2/3以上董事认可并记录[14] 会议出席与表决 - 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7]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两名董事委托,不得委托已接受两名委托董事[19] - 会议提案需超全体董事半数投赞成票通过[23] - 担保事项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全体独立董事2/3及出席会议2/3以上董事同意[26] - 董事回避表决时,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开会,决议需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28] - 1/2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不明可要求暂缓表决[30] 其他规则 - 董事会不得就未在通知中的提案表决,特殊情况需全体与会董事一致同意[22] - 提案未获通过,条件未变时一个月内不应再审议相同提案[27] - 董事会应严格按股东会和公司章程授权行事,不得越权[25] - 董事会应将会议事项做成记录,相关人员签名[31] - 会议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十年[32][33] - 本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