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畅通讯(300578)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8月)
资金支取与通知 - 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公司及银行应通知保荐或顾问[9] 资金使用期限 -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流单次不超12个月[15] 节余资金处理 - 节余募集资金低于500万元且低于项目净额5%可豁免程序[17] - 节余资金达项目净额10%且高于1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17] 协议签订与实施 - 募集资金到位1个月内签三方监管协议[8] - 自筹资金投入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后6个月内置换[17] - 自筹资金支付特定事项后6个月内可置换[17] 协议终止 - 银行三次未及时提供对账单等,公司可终止协议注销专户[9] 资金归还与公告 - 闲置募集资金补流到期归还后两交易日内公告[16] - 预计无法按期归还需提前审议并公告[16] 现金管理 - 现金管理产品需为保本型,期限不超12个月且不得质押[19]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需公告,遇风险披露提示[20] 超募资金使用 -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及新项目、回购股份需明确计划并投入[20] 用途变更与审议 - 四种情形属改变用途,需董事会、保荐意见及股东会审议[23] 项目延期与论证 - 项目预计无法按期完成,延期需董事会审议及保荐意见[24] - 项目出现四种情形需重新论证是否继续[25] 检查与核查 - 内部审计部门每季度检查资金存放使用情况[27] - 董事会每半年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并披露报告[27] 投资计划调整 - 项目年度实际与预计使用金额差异超30%,公司应调整计划[28] 专项审核 - 当年有募集资金运用需聘请会计师专项审核并披露结论[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