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诺其(300067)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高级管理人员的责任 1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经理及其 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确保高级管理人员忠实履行职责,勤勉高效地工 作,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 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负责人一名,董事会秘书一名。 第四条 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 第五条 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由总经理提名,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第六条 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三年,与每届董事会任期起止时间相同。高级管理 人员可以连聘连任。 第七条 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之一的以及被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人员,不得 担任公司的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八条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董事会决定。 第九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诚信 和勤勉的义务。 第十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自身利益与公司和股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