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诺其(300067)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8月修订)
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师事务所 选聘工作,提升审计质量,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保证财务信息的真 实性和连续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 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任(含选 聘、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 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以参照 本制度执行。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要求 第三条 公司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7、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或规范文件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三章 选聘程序 第四条 公司聘用或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