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诺其(300067)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和合理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 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保证公司董事有效地履行其职责和义务,有效调动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以更好的促进公司健康、稳定且持 续发展。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薪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由股东会或董事会批准任命的下列人 员: (一) 董事包括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 (二) 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以公司经营与综合管理情况为基础,根据 经营计划完成情况、分管工作职责及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个人履职及发展情况相结合进 行综合考核确定薪酬。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匹配的原则; (二)个人收入水平与公司效益及工作目标挂钩的原则; (三)薪酬与公司长远利益相结合原则; (四)考核以公开、公平、公正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