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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舜天(600287) - 江苏苏豪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0825修订)
苏豪时尚苏豪时尚(SH:600287)2025-08-25 20:04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00年8月9日首次发行4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9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438,847,974元[9] - 公司股份总数为438,847,974股,全部为普通股[25] 股份相关规定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33]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33]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 [33]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33]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需当日书面报告公司[42]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9] - 董事人数不足5人等情形发生时,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53] - 董事会收到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请求后10日内需书面反馈[5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58]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71] - 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73]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75]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股份3%以上的股东可提名董事、监事候选人[80][81] - 股东大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监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当选候选人得票需超出席股东大会所持表决权半数[82][83]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可设副董事长[99]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应提交董事会审议[104]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109]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109]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决议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10] 监事会相关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担任监事的比例不低于1/3[134]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需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137,138]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后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41]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41] - 公司每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47] 其他 - 公司党委设书记1名,副书记、委员职数按上级党组织批复设置[18] - 公司依照章程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特定情形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者注销[30] - 股东对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有权请求法院认定无效;召集程序等违反规定的,有权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38]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特定情况下有权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向法院提起诉讼[38] - 监事会、董事会收到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或30日内未提起诉讼等情况,相关股东有权以自己名义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38] - 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47] - 公司部分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如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等[48] -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结束当日下午3:00[60]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确认后不得变更[60] - 股东大会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61]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10年[70] - 公司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选举分开投票、分别计算[84] - 股东大会对所有提案逐项表决,同一事项不同提案按提出时间顺序表决[85]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一种表决方式,重复表决以第一次结果为准[87] - 股东大会记名投票表决,表决前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和一名监事计票、监票[86] - 股东大会现场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网络或其他方式,主持人宣布表决情况和结果[86] - 股东大会决议及时公告,列明出席股东等情况及提案表决结果[87] - 提案未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87] - 股东大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87] - 董事任期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89] - 兼任总经理等职务的董事及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91]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建议股东大会撤换[93] - 董事会收到董事书面辞职报告后2日内披露有关情况[93] - 董事辞职生效或任期届满后承担忠实义务的具体期限为六个月[94] - 高级管理人员和监事需对公司证券发行文件和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127][132]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解聘或不再续聘需提前60天通知[154,155]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时应自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公告[163][164] - 债权人接到合并、减资通知30日内,未接到通知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可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163][165]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经营管理严重困难的公司[169] - 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69]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应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169] - 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公告[171] - 债权人接到清算通知30日内,未接到通知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171] - 控股股东是指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的股东或有重大影响的股东[180] - 公司指定《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中至少一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为信息披露媒体[162] - 公司合并、分立、增减资、解散等应依法办理相关登记[166][1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