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集资金存放 - 募集资金应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户,超募资金也应专户管理[3] - 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公司应与保荐机构等签订三方协议[4] 募集资金支取 - 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支取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公司及银行应通知保荐机构[5] - 银行三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等,公司可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5] 募集资金使用 - 改变募投项目或单个项目使用资金超披露数额5%,总经理报董事会决定[11] - 超计划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公司需重新论证项目[12] - 公司按承诺的投资计划使用募集资金,闲置资金可现金管理但不影响投资计划[9] - 节余资金低于500万元且低于净额5%可豁免程序,超净额10%且高于1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14] - 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应在6个月内实施,支付困难时自筹支付后6个月内可置换[15] - 闲置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12个月,到期归还并公告,无法归还需履行程序并公告[16][17] 募集资金管理 - 内部审计部门每季度检查存放与使用情况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28] - 审计委员会发现重大违规,董事会2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29] - 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出具专项报告并与定期报告同时披露[29] 募集资金审核 - 当年有募集资金使用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核并披露鉴证结论[30] - 鉴证结论不佳,董事会分析理由、提出整改措施并在年报披露[31] 保荐机构核查 - 保荐机构至少每半年现场核查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32]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保荐机构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公司披露核查结论[32] 超募资金使用 -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及新项目、回购股份并注销[34] - 结项时明确使用计划并按计划投入,投资项目需披露信息,涉及关联交易要履行程序[34] - 闲置超募资金现金管理或补充流动资金需说明理由,经董事会审议,保荐机构发表意见并披露[34] - 公司在专项报告说明超募资金使用情况及下一年度计划[34] 制度相关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订及解释[37] - 本制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38]
七彩化学(300758)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