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标准 - 重大交易报告标准为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5] - 关联交易报告标准为与关联自然人成交30万元以上等[7] - 重大诉讼仲裁报告标准为涉案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8] - 经营业绩报告情形包括净利润为负、与上年同期相比升降50%以上等[9] 报告事项 - 重大信息包括重要会议、重大交易等事项[4] - 应报告的重要会议包括拟提交审议事项等[5] - 应报告的重大交易包括购买出售资产等[4] - 应报告的关联交易包括购买原材料等[7] 报告规定 - 主要资产被查封等超30%时公司应及时报告[11] - 公司证券交易异常波动,董事会秘书须当日报告并核查原因[13] - 董事和高管买卖本公司证券前通知,增持、减持当日收盘后报告[15] - 信息报告义务人知悉内部重大信息当日报告并送达文件[16] - 公司及所属机构重大事项最先触及特定时点应预报信息[16] - 董事会或股东会就重大事件做出决议当日报告决议情况[17] 信息处理 - 董事会秘书接到重大信息报告当日评估、审核,需披露则起草文件交董事长审定[18] - 信息报告义务人应以书面形式提供重大信息[19] - 董事会秘书对上报证监会和深交所的重大信息予以整理保管[20] 保密与责任 - 重大信息披露前可采取缩小知情者范围等保密措施[21] - 董事长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具体执行人[22] - 重大事项信息报送资料需内部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签字后送交董事会秘书[23] - 内部信息报告需在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发生或即将发生重大事件当日内[23] - 公司内刊等对外发布前需经董事会秘书审核,人员接受采访等需获其认可[24] - 不履行信息报告义务致公司受处罚或损失,报告人将被追责[26] 关联人定义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自然人为关联人[29] - 根据协议或安排未来十二个月内或过去十二个月内曾具有关联情形的视同关联方[30] 制度相关 - 本制度作为《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补充,与后续法规等不一致时按后者执行[30] - 本制度由董事会制订并负责解释[37][38] - 本制度于2025年8月由龙口联合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发布[31]
联合化学(301209)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