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幕信息界定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5] - 新增借款或对外提供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5] - 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5] - 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属内幕信息[5]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等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5] 内幕信息知情人 - 内幕信息知情人含公司及其董高、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董监高等人员[7] 材料保存 - 登记备案材料保存至少10年以上[9] - 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自记录之日起至少保存十年[11] 信息管理 - 公司披露重大事项时应制备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9] - 内幕信息发生时,知情人应第一时间告知董事会秘书[11] - 内幕信息流转需经原持有部门等负责人批准并在董事会备案,对外提供须经董事会秘书批准并备案[12] - 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前,公司应将知情人员控制在最小范围,重大信息文件专人报送保管,扩大范围及时报告董事会[14] - 向大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外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提供未公开信息,需签署保密协议或取得保密承诺,经董事会备案并登记[14] 责任义务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滥用权利要求公司提供内幕信息[14] - 内幕信息知情人有保密义务,公开前不得买卖公司股票等[14] - 内幕信息公布前,知情人不得向外界泄露信息[14] - 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给公司造成严重影响或损失,公司董事会将按情节轻重给予处分并要求赔偿[17]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违规泄露信息,公司保留追究责任权利[17] - 公司定期/不定期自查内幕消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核实违规后追究责任[18] - 内幕信息知情人违反制度构成犯罪,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18]
联合化学(301209)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2025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