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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化学(301209)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联合化学联合化学(SZ:301209)2025-08-25 20:42

减持规则 - 董事及高管任期届满前离职,每年减持不超所持总数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减持[8] - 董事及高管任职期间,每年减持不超所持总数25%,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让[9]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减持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计算基数[9] - 因权益分派致股份增加,可同比增加当年可减持数量[10] 信息申报 - 董事和高管应在公司申请股票上市等时间委托申报个人身份信息[12] - 新任董监高及证代通过任职事项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12] - 现任人员信息变化或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12] 交易规范 - 董事及高管买卖股票前应书面通知董秘,未得反馈不得操作[14] - 董事及高管集中竞价交易增减持,应在首次买卖15个交易日前报告备案[14] - 每次披露减持时间区间不超6个月,增持超6个月需说明理由[14] - 增减持数量过半或时间过半时向深交所报告进展[15] - 增减持计划完毕或时间届满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情况[18] - 所持股份变动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董事会报告[16] 适用范围与时间计算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适用于相关规则[17] - 明确“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等时间计算方式[17] 违规处理 - 违规买卖股份收益归公司,董事会负责收回[19] - 违规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可要求赔偿[19] - 违规受监管通报批评以上处分公司视情节处分[23] - 严重触犯法律可移送司法追究刑事责任[24] 制度生效 - 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