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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化学(301209)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联合化学联合化学(SZ:301209)2025-08-25 20:42

交易审议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股东会审议[5]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5]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5]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5]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5]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股东会审议[8] - 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的财务资助事项需股东会审议[8] - 单次或连续十二个月内财务资助累计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股东会审议[8]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6个月内举行[10] - 临时股东会应在相关情形发生后2个月内召开[1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在董事会不同意或10日内未反馈时,有权向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14] - 审计委员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在收到请求5日内发出通知[14]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在审计委员会未按时发通知时可自行召集和主持[14] 股东提案 -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1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7] - 持有或合计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以上的股东可向董事会提出董事候选人[3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以上的股东提出董事候选人临时提案,最迟应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书面提出[32] 股东会通知与主持 - 召集人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通知各股东[17] - 出现股东会延期或取消情形,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另行通知并说明原因[18] - 公司召开股东会,全体董事和董事会秘书应当出席,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列席[22] - 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特殊情况按规则推举主持人[23] 股东会决议 - 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应就过去一年工作向股东会作报告[23]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7]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28] - 股东会对关联交易事项的决议需经出席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30] 其他事项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十年[25] - 股东会通过有关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将在会后2个月内实施[34]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或内容违反章程的股东会决议[34] - 公司应在国家法律法规或章程修改,或股东会决定时,及时召开股东会修改规则[38] - 规则修改事项属法定披露信息的,按规定披露[39] - 规则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41] - 规则中“以上”“内”含本数,“过”“超过”“低于”“多于”不含本数[41] - 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41] - 规则为公司章程附件,由公司董事会拟订,股东会审议批准[41] - 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