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同创(301387)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制度适用 - 制度适用于与年报信息披露有关的董事、高管等人员[2] 重大差错 - 重大差错包括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等多种情况[4] - 年度财务报告违反规定属重大差错[5] 财报更正 - 对以前年度财报更正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审计[6] 责任追究 - 六种情形追究责任人责任,有责令改正等形式[7][8][9][10] - 季度、半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参照执行[12]
制度适用 - 制度适用于与年报信息披露有关的董事、高管等人员[2] 重大差错 - 重大差错包括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等多种情况[4] - 年度财务报告违反规定属重大差错[5] 财报更正 - 对以前年度财报更正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审计[6] 责任追究 - 六种情形追究责任人责任,有责令改正等形式[7][8][9][10] - 季度、半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参照执行[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