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同创(301387)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光大同创光大同创(SZ:301387)2025-08-25 20:42

战略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含一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4] 会议规则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含)出席方可举行[12] - 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 通知应提前三日发出,紧急情况可随时通知[9] 委员管理 - 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其职务[12] - 个人或直系亲属与议题有利害关系应披露并回避表决[20] - 可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15] 其他 - 公司名称为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3] - 日期为2025年8月22日[23] - 规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2] - 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22]

光大同创(301387)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 Reportif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