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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同创(301387)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光大同创光大同创(SZ:301387)2025-08-25 20:42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 相关义务人的信息披露工作,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 及其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中提及"信息"系指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 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本制度中提及 "披露"系指在规定的时间在规定的媒体、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信息, 并送达监管部门备案。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 (一)公司及公司董事和董事会; (二)公司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办公室;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四)公司总部各部门以及所属子公司(如有,下同)的负责人; (五)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