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科技(300801)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内幕信息界定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4]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持股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5] 内幕信息知情人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及其董监高是知情人[7] 档案管理 - 重大资产重组等应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9] - 档案及备忘录自记录起至少保存10年[16] - 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报送相关档案及备忘录[16] 保密责任 - 董事长为保密工作主要责任人[17] - 未经董事会批准不得泄露内幕及拟披露信息[18] 自查与追责 - 定期对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证券情况自查[19] - 发现违规核实后追责并报送备案[19] - 擅自披露信息公司保留追责权利[19] - 知情人违规受处罚报送备案并公告[20]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原制度废止[23]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