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泰和科技(30080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泰和科技泰和科技(SZ:300801)2025-08-25 21:20

山东泰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泰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 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 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山东泰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 辞职、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的 要求; (二)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相 关信息; (三)平稳过渡原则:确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 治理结构的稳定性; (四)保护股东权益原则: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四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未获连任的,自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 通过之日自动离职。 第五条 董事、高级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