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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钢股份(00347) - 股东会规则
2025-07-29 06:52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鞍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能够依法行使职权, 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一)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二)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四)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五)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六)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七)修改本章程; (八)对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九)审议批准第四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十)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 产百分之三十的事项; (十三)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者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会决定 的其他事项。 股东会可以授权董事会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第四条 1 (十一)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