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洋生物(003017)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大洋生物大洋生物(SZ:003017)2025-08-25 22:28

制度制定与管理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完善治理结构和规范管理工作[2] - 制度修改须由董事会审议通过[26]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施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与修订[26] 管理职责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3] - 投资者关系工作由董事长领导,董事会秘书为负责人,董事会办公室具体承办[20] 工作目的与原则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目的包括促进公司与投资者良性关系等[4] - 投资者关系工作遵循合规披露信息等六项原则[4][5] 沟通内容与规范 - 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公司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等[5][6] - 公司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不得有透露未公开信息等违规情形[8] 信息披露 - 公司应按规定在指定报纸和网站公布应披露信息[8] - 若互动平台信息受质疑、涉及股价异常波动,公司应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3] 沟通渠道 - 公司应设立投资者咨询电话和传真并保证畅通[10] - 公司应通过互动平台与投资者交流并处理相关信息[11] 会议活动 - 公司可在年度报告披露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举行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需至少提前二个交易日发布通知,会议不少于二小时[14] - 公司在定期报告结束后、实施融资计划或必要时可举行分析师会议、业绩说明会或路演活动,尽量公开进行[14,15] - 业绩说明会、分析师会议、路演等活动结束后两个交易日内,公司应编制记录表并在深交所互动平台和公司网站刊载[15] 时间限制 - 公司在定期报告披露前30日内应尽量避免进行投资者关系活动[18] 人员培训 - 公司应对控股股东等相关人员就投资者关系管理进行全面系统培训,活动前董事会秘书对相关人员针对性培训[20,22] 特定对象沟通 - 公司与特定对象沟通前,应要求其签署承诺书[16] - 公司核查特定对象文件,发现错误等情况应要求改正,涉及未公开信息应报告深交所并公告[17,18] 统计分析与机制建设 - 公司需统计分析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数量、构成及变动情况[21] - 公司应建立良好内部协调机制和信息采集制度[21] 人员素质与顾问聘请 - 从事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人员需具备多方面素质[21] - 公司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投资者关系顾问[22] 档案保存 - 投资者关系活动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年[23] 调研与投诉处理 - 公司接受调研时应妥善开展接待工作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1] - 公司应建立接受调研的事后核实程序[24] - 公司承担投资者投诉处理首要责任,完善投诉处理机制[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