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洋生物(003017)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修订)
大洋生物大洋生物(SZ:003017)2025-08-25 22:28

内部审计部门设置与人员要求 - 公司设审计部负责内部审计工作,向董事会或专门委员会报告[4] - 内部审计人员应具备审计、会计等多方面专业能力[4,5] 内部审计工作时间安排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年度结束后提交内部审计工作报告[10] - 内部审计部门在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提交下一年度工作计划,结束后两个月提交年度报告[11]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15] - 审计委员会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项实施情况和资金往来情况检查一次[8]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19] 内部审计工作范围与权限 - 内部审计工作涵盖销货收款、采购付款等业务环节[11] - 内部审计部门对正在进行的严重违法违规等行为可作临时制止决定[13] - 内部审计部门在重要的购买和出售资产、对外担保、关联交易事项发生后及时审计[18][19] - 内部审计部门在业绩快报对外披露前对其进行审计[21] - 内部审计部门审查和评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21] 内部控制相关 - 董事会应在审议年度报告时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形成决议,该报告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3] - 审计委员会根据内部审计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书面评估意见并向董事会报告[21] 激励与约束机制 - 公司应建立内部审计部门的激励与约束机制,监督、考核内部审计人员工作[25] - 对认真履职的内部审计人员给予奖励,对违规人员依规处理[25] - 内部审计部门和人员违规,公司责令限期纠正并给予处分或处罚[25] 制度生效与管理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与修订[27] 资料保存 - 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等资料保存时间不低于十年[13] 后续审查 - 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适时安排内部控制后续审查并纳入年度计划[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