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洋生物(003017) - 利润分配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
大洋生物大洋生物(SZ:003017)2025-08-25 22:28

利润分配提取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4] 公积金转增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6] 现金分红 - 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30%,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不少于同期可分配利润年平均值[7] - 每股可供分配利润低于0.1元等三种情况可不分红或降低比例[8] 方案审议 - 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须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同意[12]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需经审计委员会和股东会相关表决通过[12][14] 信息披露 - 应在年度、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利润分配方案和执行情况[1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