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洋生物(003017)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大洋生物大洋生物(SZ:003017)2025-08-25 22:28

财务资助审核与审议 - 对外资助需经财务审核、董事会审议并披露信息[3] - 为关联参股公司资助需经非关联董事和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并提交股东会[4] - 董事会审议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4] 财务资助限制 - 不得为特定关联法人和自然人提供资助[3] - 资助资产负债率超70%对象或金额超净资产10%需提交股东会[4] 财务资助协议与成本 - 应签署协议,逾期未收回不得继续或追加资助[5] - 资助成本按市场利率且不低于同期融资利率[5] 财务资助公告 - 应在董事会通过后两交易日内公告相关内容[8] 违规责任 - 违规资助造成损失追究经济责任,构成犯罪移交司法机关[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