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药业(300519) - 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战略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含一名独立董事[4] - 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5] 会议规则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前五天通知全体委员[13]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6] - 通知应包含时间、地点、议题等内容[14] 委员管理 - 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其职务[20] - 有利害关系时应披露并回避表决[26] 决议执行 - 召集人或指定委员跟踪检查,违规可要求纠正,不采纳则汇报董事会[30] 其他 - 会议记录保存期在公司存续期间不少于十年[23] - 议事规则未尽事宜依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抵触以《公司章程》为准[32] - 议事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