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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他奶国际(00345) - 审核委员会职权范围
2025-08-26 12:00
  1. 會議程序 召開委員會定期會議應發出至少 14 天通知。所有議程表連同有關文件應在擬 召開委員會會議日期至少 3 天前送達所有委員會成員。任何成員亦可在最少 7 天前向委員會主席提交書面通知要求召開會議。會議所討論的項目須由出席該 會議的成員以大多數票投票方式決定通過,如贊成票和反對票的數目相等,主 席享有最終決定票。 (於香港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345) 審核委員會 職權範圍 1. 成員 委員會由董事會於本公司非執行董事中推選委任,並須以獨立非執行董事佔大 多數,其任職期限應與該董事的任職期限相同。審核委員會必須由至少三名成 員組成,其中至少一名須為具有適當專業資格或會計或相關財務管理專長的獨 立非執行董事。出席會議的法定人數為兩位成員,而最少有一名獨立非執行董 事出席整個會議。 2. 主席 委員會主席須由本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中推選,同時須由董事會委任。於任何 會議中,若主席未克在召開會議的指定時間 5 分鐘內出席,出席的委員會成員 須推選其他獨立非執行董事為該次會議的主席。 3. 出席會議 委員會主席可邀請集團首席財務總監、其他行政人員或第三者出席全部或部份 會議。委員會每年最少兩次邀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