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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科达(603660) - 董事会议事规则
苏州科达苏州科达(SH:603660)2025-08-26 16:02

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三条 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包括独立董事 3 人,职工代表董事 1 人, 设董事长 1 人。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第一条 为健全和规范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议事和决策程序,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及《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规则。 本规则所涉及到的术语和未载明的事项均以《公司章程》为准,不以公司的 其他规章作为解释和引用的条款。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机构,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由股东会 选举产生,并对股东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1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