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雅达(600571) - 公司章程
信雅达信雅达(SH:600571)2025-08-26 16:25

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02年10月17日首次发行18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11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9] - 公司注册资本为466318309元[9] - 公司成立时向发起人发行4046万股[17] - 公司股份总数为466318309股,均为普通股[18] 股权结构 - 杭州信雅达电子有限公司持股1903.643万股,比例47.05%[17] - 郭华强持股727.4708万股,比例17.98%[17] -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春秋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持股523.957万股,比例12.95%[17] - 许建国持股161.0308万股,比例3.98%[17] - 朱宝文持股141.2054万股,比例3.49%[17] 股份限制 - 公司收购股份后合计持有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并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20]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1]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类别股份总数25%,上市交易12个月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1] - 董事、高管、持股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21] 股东权益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3%以上股份股东有权查阅会计账簿、凭证[26] - 股东对决议有异议,可在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1%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审计或董事会诉讼[28] 股东会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1次,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4] - 特定情形下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5][37] - 单独或合计持1%以上股份股东可提临时提案[41] 董事规定 - 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59] - 设1名职工代表董事,由职工民主选举[59] - 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3人,至少1名会计专业人士[64] 董事会权限 - 对外投资权限为投资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以下[74] - 收购、出售资产权限为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以下或净额占净资产30%以下[74] - 抵押、质押资产权限为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以下[74] - 对外担保、委托理财累积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下,单笔超10%提交股东会[74] 利润分配 - 分配税后利润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89]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留存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25%[90] - 每三年至少现金分红一次,近三年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30%[93] 其他 - 法定代表人辞任,30日内确定新代表人[11] - 董事辞任,2个交易日内披露情况[62] - 公司每年4个月内披露年报、6个月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报[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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