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雅达(600571) - 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信雅达信雅达(SH:600571)2025-08-26 16:27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3] 股东会召集反馈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7][8][9] 股东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5]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15] 股权登记与会议安排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17]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若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7] 投票相关规定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1]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投资者保护机构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7]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或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采用累积投票制[27]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10年[32] - 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具体方案[33]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程序或内容违法违规的股东会决议[35] - 公告或通知指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刊登有关信息披露内容[37] - “以上”“内”含本数,“过”“低于”“多于”不含本数[38] - 本规则经股东会批准后生效并实施,修改时同[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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