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雅达(600571) - 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审计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或以上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4] - 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5]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且为会计专业人士担任[7] 人员变动处理 - 独立董事辞职致比例不符规定,应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六十日内补选[5] 事项审议流程 - 披露财务报告等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10] 监督检查要求 - 督导内审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及资金往来检查一次[12] 会议相关规定 - 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由主任委员召集主持,不能履职指定独立董事代行[18]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按需开临时会议[19] - 定期提前五天通知,临时提前三天,紧急随时通知[19] - 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20] - 向董事会审议意见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0] - 委员可委托其他委员,独董须委托其他独董[20] - 必要时邀请外部审计等人员列席[20] 信息披露要求 - 披露审计委员会人员及变动情况[24] - 年报披露时披露年度履职情况[24] - 履职重大问题触及标准及时披露及整改情况[24] 规则执行 - 议事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