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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耀玻璃(03606)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周年大会通函
2025-08-26 16:49

业绩数据 - 2025年上半年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母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为48.04711711亿元[19] - 2025年上半年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母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为48.04424175亿元[19] - 2025年上半年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母公司报表净利润为54.89977256亿元[19] - 2025年年初未分配利润为87.17965322亿元[19] - 当年已分配的2024年度利润为46.97538358亿元[19]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95.1040422亿元[19] 利润分配 - 公司拟进行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每股分配现金股利0.90元(含税)[20]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数为2,609,743,532股,拟派发现金股利2,348,769,178.80元(含税)[20] - 拟派发现金股利数额占当期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8.88%[20] - 2025年中期公司不进行送红股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20] 股东大会 - 公司将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时间为2025年9月16日下午二时三十分,地点在中国福建省福清市融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福耀工业村公司会议室[4] - 临时股东大会将提呈10项决议案供股东批准,其中3项为特别决议案,7项为普通决议案[17][18] - H股股东代表委任表格须于2025年9月15日下午二时三十分以前交回才有效[4] 公司章程修订 - 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生效后不再设监事会和监事[24] - 原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和内资股计划可自获批日起15个月内分别实施的条款被删除[31]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33] - 董事局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的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3] - 公司增加资本方式包括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等[35] - 股东因对股东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可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35]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应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36]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应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36]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属第(一)项情形应自收购日起10日内注销,属第(二)、(四)项情形应在6个月内转让或注销,属第(三)、(五)、(六)项情形合计持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且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38]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其所持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45]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45]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45]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45]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45] - 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管买卖股票6个月内收益归公司所有[47] - 公司或子公司不应为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财务资助,部分情形除外[47] - 原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需书面报告规定被删除[68] 股东权益 - 股东按持股类别享有权利、承担义务[56] - 普通股股东可依持股份额获股利和利益分配[58] - 股东可依法请求召开、召集等参加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58] - 股东可对公司经营监督、提建议或质询[58] - 股东可依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股份[58] - 股东可查阅、复制公司章程等材料,符合规定可查会计账簿等[58] - 公司终止或清算时,股东按持股份额参与剩余财产分配[58] - 对股东会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股东,可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59] - 股东会、董事局决议内容违法,股东有权请求法院认定无效;程序、表决方式违法或违反章程,股东可自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61]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对违规董事、高管等书面请求审计委员会等提起诉讼[64] - 审计委员会、董事局收到股东书面请求后30日内未提起诉讼,股东可自行起诉[64]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为每届3年,可连选连任[154]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154] - 董事局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4人,公司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1人[163] - 董事局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由董事局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163] - 董事局每年至少召开4次定期会议,会议召开14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84]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董事局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186] 其他 - 公司委任香港中央证券信托有限公司处理宣派股利予H股股东事宜[21] - 董事局授权总经理叶舒先生或财务总监陈向明先生处理派发股利相关事宜[21] - 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股权登记日期间总股数变动,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并调整总额[23] - 截至最后实际可行日期,公司无变更总股本计划[23] -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199] - 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筹备等事宜[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