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环宇(603706) - 东方环宇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信息披露管理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4] - 国家秘密信息依法豁免披露,义务人有保密义务[6][7] - 符合特定情形的商业秘密信息可暂缓或豁免披露[7] 披露操作要求 - 暂缓披露原因消除后应及时披露并说明情况[8] - 相关信息登记入档,董事长签字,材料保存不少于10年[12] - 报告公告后10日内报送登记材料至主管证监局和上交所[15] 违规惩戒 - 公司确立责任追究机制惩戒违规人员[16]
信息披露管理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4] - 国家秘密信息依法豁免披露,义务人有保密义务[6][7] - 符合特定情形的商业秘密信息可暂缓或豁免披露[7] 披露操作要求 - 暂缓披露原因消除后应及时披露并说明情况[8] - 相关信息登记入档,董事长签字,材料保存不少于10年[12] - 报告公告后10日内报送登记材料至主管证监局和上交所[15] 违规惩戒 - 公司确立责任追究机制惩戒违规人员[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