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人数不得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6] - 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7] -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提名需5年以上相关全职工作经验[9]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前十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11]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11]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由董事会等提名,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名[14]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17] 独立董事履职与会议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29]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必要时可开临时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7]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应保存至少十年[31] - 公司应按时发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资料保存至少十年[35]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材料有问题可提议延期,董事会应采纳[36] - 应亲自出席会议,不能出席需书面委托并交授权委托书[37] - 会议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可其他方式[38] - 会议决议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通过[41] - 会议记录等档案报董事会,由秘书保管[42] 独立董事辞职与补选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7] - 因特定情形辞职或被解除,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7] - 辞职致比例不符规定,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9] 事项审议与建议 - 关联交易等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5] - 披露财务报告等事项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6] - 提名委员会就相关事项提建议,董事会未采纳应记载意见及理由并披露[28]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相关事项提建议,董事会未采纳应记载意见及理由并披露[28] 其他规定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32] - 公司承担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31] - 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降低履职风险[32] - 给予与其职责适应的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年报披露[33] - 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专门会议,由秘书协调[34]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不履职时两人以上可自行召集[35][40] - 召集人提前三日通知,紧急情况全体同意可免通知期限[40]
东方环宇(603706) - 东方环宇独立董事工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