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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环宇(603706) - 东方环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东方环宇东方环宇(SH:603706)2025-08-26 16:58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3706)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3706)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参照本制度执 行。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辞任、高级管理 人员辞职应当提交书面报告。董事辞任的,自公司收到通知之日生效。高级管理人 员辞职的,自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时生效。 第四条 除本制度第六条规定情形之外,出现下列规定情形的,在改选出的董 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一) 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 法定最低人数; (二) 审计委员会成员辞职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者欠缺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3706)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会计专业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