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绩总结 - 2025年上半年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48.05亿元,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为48.04亿元[9] - 2025年上半年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母公司报表净利润为54.90亿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87.18亿元,扣减已分配的2024年度利润46.98亿元,截至6月30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95.10亿元[9] 利润分配 - 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拟以股权登记日总股数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90元(含税)[10]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数为26.10亿股,拟派发的现金股利为23.49亿元(含税),占当期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8.88%[10] - 2025年中期不进行送红股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10] 章程修订 - 公司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如第一条增加职工权益,第八条增加法定代表人辞任等规定[15]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发行的面额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16]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7] - 董事局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的决议,需经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7] 股份收购与转让 - 公司因章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一)项情形收购股份,应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18] - 公司因章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收购股份,应在6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18] - 公司因章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情形收购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者注销[18]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局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有权请求法院认定无效[23] - 股东会、董事局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规定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股东有权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3]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形下可请求相关主体向法院诉讼或自己名义诉讼[24]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28] - 董事人数不足本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即8人)时,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会[29]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会[29]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为每届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44]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44] - 公司职工人数达到三百人以上,董事局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44] 专门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审核财务信息等[57] - 提名委员会负责研究拟定董事、高管选择标准和程序等[58] - 薪酬和考核委员会负责制订董事、高管考核标准、薪酬政策与方案等[59] 高管相关 - 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局决定聘任或解聘,副总经理若干名和财务总监1名经总经理提名后由董事局决定聘任或解聘[59] 监事会相关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设主席1人[61] - 监事会主席的任免需经三分之二(包括三分之二)以上监事会成员表决通过[61] - 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为三分之一[61] 信息披露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69] 利润分配政策 - 公司实施现金分红应满足4个条件,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20%[7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股东大会提出利润分配方案临时提案[71]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需经董事局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且需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72][75] 公司合并分立等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章程另有规定除外[78] - 公司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78] - 公司分立自作出决议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79]
福耀玻璃(03606)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