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3年8月22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237万股[7]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948万元,已发行股份总数为8948万股,均为普通股[9][21] - 公司成立时发起人股东3名,潘昌占比57%,衢州广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占比28%,姜文龙占比15%[20][21]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可为他人取得本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22]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不同原因有不同决议和处理方式[26][27]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30]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31] 股东与股东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8] - 多种重大交易、担保、财务资助等事项须经股东会审议[51][54][5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64]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出提案[71] 董事会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129][140]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50][151] 高管任期 -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160] 财务与报告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70]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70] 交易审批 - 交易涉及不同金额和比例情况,分别由总经理、董事会、股东会审批[134][137][138][164][165] 利润分配 - 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175] - 不同发展阶段和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有不同占比[176]
恒达新材(301469) - 公司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