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螺水泥(600585) -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二)平等性原则。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平等 对待所有投资者,尤其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机会、提供便利。 (三)主动性原则。公司应当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 听取投资者意见建议,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 (四)诚实守信原则。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应当注重 诚信、坚守底线、规范运作、担当责任,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投资者以及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 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倡导理性投资,完善公司治理 结构,提升公司的投资价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 市规则》",与《上交所上市规则》统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