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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顺石油(603353) -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2025年8月修订)
和顺石油和顺石油(SH:603353)2025-08-26 17:52

董事提名 - 董事会及持股1%以上股东有权提名董事候选人[5] 表决权计算 - 股东表决权总数=持股总数×拟选举董事人数[8] 选举规则 - 当选董事同意票应超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总数二分之一[13] - 首次投票不足拟选人数进行第二轮选举[13] - 第二轮选举后当选情况不同决定董事会是否成立[13] - 候选人票数相同处理方式[13] 特殊情况处理 - 选举细则未列情况协商解决,无法协商按多数股东意见办理[19] 制度解释与修改 - 制度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解释,修改需董事会提方案股东会审议[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