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人界定 -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法人(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人[3] 关联交易审议规则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审议[5]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其所代表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权总数[5][11] 不同金额关联交易处理 - 与关联自然人发生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并披露[7] - 与关联法人(或组织)发生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并披露[7] - 与关联人发生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8] 财务资助与担保规定 - 公司为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会议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9]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会议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同意并提交股东会审议,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需其提供反担保[9] 日常关联交易处理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执行中主要条款无重大变化,在年报和中期报告披露履行情况;有重大变化或期满续签,按总交易金额提交审议[10] - 首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按总交易金额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无总交易金额提交股东会审议[10] - 公司可合理预计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内分类汇总披露,超出重新履行程序并披露[10]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10] - 连续十二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交易累计计算适用规定[10] 股东会表决规则 - 股东会对关联交易表决,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有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2] 免于审议和披露情况 - 部分交易可免于按关联交易方式审议和披露,如公司获赠现金资产等[13]
润达医疗(603108)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8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