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审议规则 - 交易(除担保、财务资助)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6种情况须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4] - 交易(除担保、财务资助)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6种情况须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5] - 提供财务资助单笔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4种情况须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8] 交易标的要求 - 交易达到相关标准,交易标的为股权时需对其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会计报告审计[10] - 交易达到相关标准,交易标的为非股权资产时需进行评估并披露评估报告[8] 特殊交易规定 - 公司受赠现金资产等不涉及对价支付的交易可免按规定提交股东会审议[7] - 公司购买或出售股权按股权变动比例计算相关财务指标适用规定[6] - 委托理财以额度计算占净资产比例适用相关规定,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9] 其他交易规则 - 提供担保按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执行[10] - 公司放弃权利按不同情况以放弃金额与相关财务指标适用规定[10] - 购买或出售资产涉及的资产总额或成交金额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披露、审计或评估,提交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1] - 公司与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等发生的交易,除另有规定外,免于按本制度披露和履行程序[11] 决策程序 - 交易事项除须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外,由公司经营班子会议研究讨论,总经理审批[11] - 涉及关联交易的决策事项,依照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执行[11] 冲突处理 - 制度决策标准冲突致多机构有权批准同一项事项时,由较低一级有权批准机构批准[11] 制度说明 -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与相关规定冲突,按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执行[12] - 本制度中“以上”“以下”含本数,“超过”“低于”不含本数[12]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12] -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实施,原制度同日废止[12]
润达医疗(603108) - 重大投资和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8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