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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城环境(600461) -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制度修订(2025年8月修订)
洪城环境洪城环境(SH:600461)2025-08-26 18:18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制度修订 (2025 年 8 月修订) 江 西 洪 城 环 境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股 东 会 议 事 规 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提 高公司股东会议事效率,保障股东合法权益,保证公司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江西洪城环境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公司应当严格按照《公司法》、《证 券法》、《公司章程》和本议事规则的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 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并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