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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耀玻璃(600660) - 福耀玻璃H股公告
2025-08-26 18:22

业绩总结 - 2025年上半年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48.04711711亿元[19] - 2025年上半年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48.04424175亿元[19] - 2025年上半年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母公司报表净利润54.89977256亿元[19] - 2025年年初未分配利润87.17965322亿元[19] - 当年已分配的2024年度利润46.97538358亿元[19]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95.1040422亿元[19] 利润分配 - 公司拟进行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每股分配现金股利0.90元(含税)[20]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数2,609,743,532股,拟派发现金股利2,348,769,178.80元(含税)[20] - 拟派发现金股利数额占当期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8.88%[20] - 2025年中期公司不进行送红股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20] 股东大会 - 公司将于2025年9月16日下午二时三十分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4] - H股股东须在2025年9月15日下午二时三十分以前交回代表委任表格[4] - 临时股东大会将提呈10项决议案供股东批准[17][18]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等3项议案将作为特别决议案提呈[17] 公司章程修订 - 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生效后不再设监事会和监事[24] - 原章程部分节、条序号及内容有调整[47][49][51][53][54]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发行的面额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30] - 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和内资股的计划,可自获批之日起15个月内分别实施[31]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33] - 董事局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的决议需经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3] - 公司增加资本方式包括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等5种[35] - 股东对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可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35]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应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36]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应通过公开集中交易方式进行[36]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不同情形有不同的转让或注销期限和比例规定[38]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45]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45]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45] - 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票或股权性证券6个月内买卖收益归公司[47] - 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5日内,不得进行因股份转让而发生的股东名册变更登记[54] - 控股股东单独或与他人一致行动时可控制公司30%以上(含30%)表决权行使[76] - 控股股东单独或与他人一致行动时持有公司发行在外30%以上(含30%)股份[76] 股东会相关规定 - 股东会需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78][80] - 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82] - 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82] - 一年内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82]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82]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82] - 公司股东会审议前款第(三)项担保时,应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84]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84] - 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本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即8人)时,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84] - 公司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8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84] 董事相关规定 - 董事任期为每届3年,可连选连任[154]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154] - 如公司职工人数达到三百人以上,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154] - 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建议股东会予以撤换[160] - 董事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156][160] - 董事应如实向审计委员会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不得妨碍审计委员会行使职权[160] - 董事违反规定所得收入应归公司所有,给公司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158] - 董事辞任应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公司收到报告之日辞任生效,并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情况[162] - 董事在离任后一年内,仍应遵守章程规定的各项忠实义务[162] 独立董事相关规定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相关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92] - 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相关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92] - 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等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的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93] - 最近十二个月内曾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情形的人员不得担任[193] - 担任独立董事应具有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194] -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勤勉义务[195] - 独立董事行使特定职权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96] - 特定事项应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局审议[197] - 董事局审议关联交易等事项需由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先认可[198] 其他 - 公司设董事局秘书,由董事局决定聘任或解聘[199] - 董事局秘书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筹备等事宜[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