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磁业(30114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 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0——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浙江中科磁业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的申报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身份及所持 本公司股份的数据,统一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办理个人信息的网上申报,每季 度检查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披露情况。发现违法违规的,应当 及时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报告。 第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下列时间委托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 所申报其个人及其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