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实生物(688180) - 君实生物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稿)
上 海 君 实 生 物 医 药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会 战 略 委 员 会 工 作 细 则 | | | 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即主任委员一名,主任委员应由董事长担任,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不能或不履行职责时,由二分之一以上委员共同 推举一名委员代行其职责。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 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战略委员会委员 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辞去委员职务,辞职报告中应 当就辞职原因以及需要由公司董事会予以关注的事项进行必要说明。战略委员会 1 委员在失去资格或获准辞职后,由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 述第三至第五条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的具体职责权限包括: 第一条 为适应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 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与资本运作决策效率和决策质量,完善公司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