锐奇股份(30012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董事、高管所持股份不得转让[5] - 董事、高管离职后半年内,所持股份不得转让[6] - 因涉证券期货违法犯罪等情况,特定时间内所持股份不得转让[6]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20] - 所持股份不超一千股可一次全部转让[21] 股票买卖限制 - 董事、高管及配偶在特定报告公告前不得买卖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6] - 违反短线交易规定,董事会应收回所得收益[7][8] 信息申报与通知 - 新任董事、高管任职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及亲属身份信息[11] - 买卖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前,提前3个交易日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12] 减持与增持规定 - 董事、高管减持需提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公告,披露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13] - 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过半时,通知公司披露进展公告[14] 股份锁定规则 - 上市满一年后,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未满一年则100%锁定[20] - 离任申报后6个月内,持有及新增股份全部锁定[21] 违规处理 - 董事、高管违反规定,深交所视情节处分[24] - 董事、高管及近亲属违反制度,公司可追究责任[24]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37]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实施,修改时亦同[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