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本与上市 - 公司于2010年9月9日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105万股,10月13日在深交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30395.76万元,折合总股份30395.76万股,每股面值1元[6][11] - 各发起人认购股份合计6000万股,以净资产折股出资,2008年11月22日前缴足[12][13] 股份交易与限制 - 发起人股份自公司成立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市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交易起一年内不得转让[20]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种类股份总数的25%,上市交易起一年内不得转让[20] - 董事、高管任期届满前离职,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0] 财务资助与担保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3] - 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负债率超70%,财务资助事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4] - 单次或连续12个月内财务资助累计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4]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担保事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4] 关联交易与审议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6]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的交易应提交董事会审议[92]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交易应提交董事会审议[92]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6个月内举行[38]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以上股东书面请求,董事会应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9]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7]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70] -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有三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79]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3年,连续任职不得超过6年,连续任职满6年后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该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82]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08]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80%[111]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40%[112]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20%[112] 公司变更与清算 - 公司合并应自决议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30日内公告[127] - 公司分立应自决议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30日内公告[127]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需在股东会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128] - 清算组应在成立10日内通知债权人,60日内公告[133]
锐奇股份(300126) -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